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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强营业性演出监管工作

时间:2023-04-22 文章来源: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印发《关于加强营业性演出监管工作的通知》,着力加强全市营业性演出监管工作。

  通知指出,全市营业性演出活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全市据场馆规模大小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固定场馆分为三个类别,根据演出观众人数将营业性演出分为四个类别。明确一类演出、需重点监管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演出,原则上由市文化执法总队指导区县执法队伍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二、三、四类演出由属地区县执法队伍负责属地监管,切实压实营业性演出监管责任。

  通知强调,全市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建立有效协同机制。各区县执法队伍要立即对辖区相关演出场馆实施全覆盖排查登记造册,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积极做好同演出审批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调联络工作,实时掌握演出审批动态,协同联动做好营业性演出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营业性演出监管要创新方式方法。市文化执法总队将强化区县监管工作和案件办理督查督办,适时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底考评;持续加强区县执法队伍的培训指导,通过邀请专业师资授课、组织集中检查、抽调骨干办案、调研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营业性演出社会监督员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试点,初步建立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执法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切实助推全市营业性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hlyw.cq.gov.cn/zwxx_221/bmdt/gzdt/202304/t20230420_11897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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