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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5-13 文章来源: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加强党的领导、遵循艺术发展规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为工作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演出为中心环节,凝聚共识,激发辽宁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创作生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佳作,不断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实施意见》强调,要抓重点、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明确院团性质,找准功能定位,形成更加优化的国有文艺院团布局;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动力,建立健全剧本质高量多、剧目纷呈多彩、剧场布局合理、院团人才辈出的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幅提升国有文艺院团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巩固和发挥国有文艺院团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

  《实施意见》明确,要把握功能定位,分类推进改革,激发国有文艺院团内生动力,建立健全扶持优秀剧本创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剧目生产表演的有效机制、鼓励演职员多演出的激励机制、布局合理的剧场供应机制和国有文艺院团双效统一的体制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指导国有文艺院团党组织做好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舞台艺术作品内容把控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全过程。各级政府要把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一团一策”,有针对性采取扶持措施。建立健全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落实,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完善政策保障,强化人才激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抓好落实。


原文链接:http://whly.ln.gov.cn/lnwldt/202201/t20220130_4499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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