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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旅行社服务质量诚信等级评价与划分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1-03-12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旅行社的整体素质,引导旅行社加强素质建设,提髙服务质量,促进旅行社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依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诚信等级评价与划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对各盟市申报4A、5A级共56家旅行社开展服务质量诚信等级评价与划分评定工作,现将评审达标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厅市场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成连荣

  联系电话:0471-6356742,6613967(传真)

  附: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4A、5A级旅行社评审通过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lt.nmg.gov.cn/zwgk/tzgg/202101/t20210116_111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