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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9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时间:2024-09-29 文章来源: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为切实维护西宁市文旅市场营商环境,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强力出击,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西宁市文旅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将2024年9月文旅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如下:

   1.青海品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旅游业务中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该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该单位作出对旅行社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2.青海宁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经营行为

   该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3.青海龙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旅游业务中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未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该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4.青海豪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旅游业务中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

   该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第一款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该单位拒不整改的行为,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5.导游刘某在职业过程中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该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6.青海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美术作品案

   当事人日常经营活动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hlyt.qinghai.gov.cn/dffc/23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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