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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4-09-25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提升文物保护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推荐象州县军田村古城址等135处文物点申报第八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公示(推荐名单附后)

  此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推荐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4年9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771—5626764,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506室,邮政编码:530021,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23日   

  

  文件下载:

  附件1:第八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清单(135处).doc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t190264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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