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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智慧旅游适老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4 文章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智慧旅游适老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函〔2024〕261号)。按照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通过智慧适老化改造、设计和开发,使智慧旅游技术与服务适应老年人的心理、生理和行为特征并满足其特殊需求,或创新性开发出适老化的智慧旅游新产品。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适老化智慧旅游平台与教育培训。推动旅游网站、旅游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智慧旅游平台及服务适老化。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性的智慧旅游技能培训、现场指导或安排专人协助老年人使用智慧旅游技术。

  (二)适老化智慧旅游要素设施及其服务。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餐饮、住宿、交通、景区、购物、娱乐、厕所等旅游要素进行智慧适老化改造提升、设计和开发,推动智慧旅游适老化和产品化。

  (三)适老化智慧旅游设备及其服务。推动景区信息咨询屏、旅游宣传屏、电子标识标牌、售票机等智慧旅游设备及其服务的适老化。通过技术手段推动老年旅游用品、药品、看护、救援等适老化。

  (四)智慧旅游适老化综合案例。可以是多种类型的综合(包括与无障碍设施等相结合),或其他创新做法与举措。

  二、案例要求

  所推荐的案例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案例所体现的智慧旅游适老化设施、服务、技术等应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已经投入使用且合法合规,处于持续开放或运营状态,且开放或运营时间不得低于两年(其中,智慧旅游类互联网应用运营时间可放宽至不低于半年)。正在开发或尚处于运营试点状态的暂不申报。

  (二)案例所体现的智慧旅游适老化设施、服务、技术、产品等开发或运营主体为在我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未被认定为失信主体。

  (三)案例所体现的智慧旅游适老化设施、服务、技术等社会效益显著,广大老年人在旅游中获得感强、满意度高,且潜力持续释放,能从方法上启发思路,从模式上提供借鉴,从实践上引导创新,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标志性,具备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示范价值。

  (四)案例所体现的智慧旅游适老化设施、服务、技术等近3年内(不足3年的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符合生态环境、意识形态、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管理要求。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数量

  各市推荐案例总数不超过2个。

  (二)案例主体

  案例的主体主要包括市级以下(含市级)地方人民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民政等部门,旅游景区、旅游类互联网企业等。多主体可联合申报。

  (三)推荐程序

  请各地积极组织申报,于9月16日前将智慧旅游适老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和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3份)邮寄至: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666号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2708室,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hwlkjjyc@163.com。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案例。

  四、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胡克0551-62829671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唐玉星 0551-62871764

   省民政厅老龄事业促进处杨惠茹0551-62999990

   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赵建涛0551-65680803

  特此通知。

  

  附件:智慧旅游适老化典型案例申报书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ct.ah.gov.cn/zwxw/tzgg/80752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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