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青海省省级文化和旅游 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1 文章来源: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财政局、文化旅游局,省直有关文化旅游企业(单位):
为全力推进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推动我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集中资金、集中力量重点打造一批精品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推进各地优质项目落地建设,按照《青海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青财教字〔2024〕888号)规定,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2025年青海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一芯一环多带”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二)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三)文旅产业创新发展。
(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五)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六)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文旅项目。
二、申报主体
各级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文化旅游企业(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属地化原则。越级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省本级项目:省直国有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二)市(州)县(区)级项目:申报单位需逐级进行申报。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项目申报,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分别盖章后按优先排序汇总出具推荐文件,上报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各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本级及所属县(区)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筛选、公示、审核后纳入地方项目储备库,按照项目轻重缓急依次排序,出具推荐文件,分别盖章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申报通知及附件可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下载。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省级主管部门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项目数量。各市州推荐申报项目补助类项目不超过6个,贷款贴息类项目符合要求的均可申报。
(三)报送材料。推荐文件(附项目汇总表)、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项目文本各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选好项目。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发挥贴近企业、熟悉项目的优势,组织推荐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创新创意能力强,对产业转型升级及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有支撑作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俱佳的好项目。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结合规划建立文化和旅游项目库,做实做细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推荐申报项目要从项目库中筛选,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
(二)突出重点。结合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聚焦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业态培育、消费新场景建设等重点方向,突出行业领域重点和区域文化旅游特色,突出项目引领性、示范性、成长性;突出文旅新业态、新场景、新空间;突出“文旅+”联动融合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把关。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申报质量。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各地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职,认真审核,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把关,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陈琳0971-8230238,18697138220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
邮编:810000
电子信箱:qhcyfzc@163.com
附件2:2025年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青海省财政厅
2024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hlyt.qinghai.gov.cn/tzgg/23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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