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鼓励发展邮轮游
时间:2023-08-13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作者:佚名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发布《2023年鼓励发展邮轮旅游奖励申报指南》。奖励对象为在天津开展邮轮旅游业务的邮轮公司、在天津注册的具有资质的旅游服务机构。申报期限为今年8月14日至8月31日。
指南以附件形式发布《天津市鼓励发展邮轮旅游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支持旅游服务机构招徕并组织以天津为母港的邮轮游客,年度招徕人次超过1万的,超出部分按每人次40元给予奖励;招徕人次超过2万的,超出部分按每人次60元给予奖励。每个旅游服务机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实施细则》明确支持旅游服务机构招徕并组织在天津观光旅游的邮轮游客,年接待过夜人次累计超过500,超出部分按照每人/天夜50元给予奖励,每个旅游服务机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邮轮旅游服务机构在北京、河北组织邮轮主题推介会,单场参会人数超过150的,按照每场不超过15万元给予奖励;单场参会人数超过300的,按照每场不超过30万元给予奖励,每个单位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鼓励邮轮公司组织游客在天津上岸观光旅游,年度累计组织规模超过1000人次的,按照每人次不超过50元给予奖励,每家邮轮公司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杨丽敏)
原文链接:https://www.mct.gov.cn/whzx/qgwhxxlb/tj/202308/t20230811_94660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吉林压实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