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关于促进和规范文化市场新业态发展的意见》
时间:2022-07-19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稳定文化市场主体,扶持文化市场新业态,实现增主体、保就业、促发展的目标,7月15日,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和规范文化市场新业态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严格依法规范管理、构建新型监管体系三部分,共27条。一是突出了政策扶持,按照“培育壮大主体、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坚持“六纳入”。二是重点强调了加强管理规范,对民间游散艺人、剧院演出场所、合性上网服务场所等15类比较典型的文化市场新业态纳入文化市场管理对象的同时,从审批备案、监管、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要求,确保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事项的运转顺畅。三是对监管体系进行了清晰的规划,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扁平化领导、清单化管理、系统化指导,明确责任划分,确保安全生产底线,强化监督指导,提高服务能力,帮助企业共谋健康有序发展之路。
原文链接:https://www.mct.gov.cn/whzx/qgwhxxlb/jl/202207/t20220719_93476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安徽认定首批8条“省旅游风景道”
下一篇:繁华雅致 苏州“何以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