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厦门市南乐团杨雪莉赴澳门访演交流的批复
时间:2022-03-15 文章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文旅〔2022〕44号请示悉。经研究,同意应中国戏剧曲艺家(澳门)联谊会邀请,厦门市南乐团杨雪莉于2022年3月10日至13日参加由中国曲艺家协会组团赴澳门开展“牡丹濠江颂——第五届中华曲艺港澳情曲艺展演”交流活动,在外停留4天。其往返澳门交通费、在澳门期间食宿、交通费由组团方中国曲协负责。
请按规定办理人员报批手续,做好有关活动筹备和演出节目内容审查工作,并于演出结束后15天内将活动小结及有文字说明的照片两张送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处),电子版发至358555191@qq.com。
此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lt.fujian.gov.cn/zwgk/wlyw/wljlhz/202203/t20220308_58546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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