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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组织本市导游参加2021年“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25 文章来源: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市旅游行业协会、各旅行社、导游:

  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高效实施我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进一步提升导游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本市导游参加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是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导游队伍培训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在线培训的方式为广大导游提供一个轻松、便捷的学习环境,在增强行业交流互鉴的同时,帮助广大导游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推动导游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内容

  “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为开放式培训平台,以流媒体形式向导游提供免费课程,围绕导游职业特点设置“精品课程”“金牌导游专区”“全国优秀课程展播”版块,并根据导游学习需要提供行业资讯、法律法规查阅、学习资料下载、课程订阅和评价等功能。其中“精品课程”作为重点版块,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文明旅游规范和文明旅游引导、旅游安全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理、导游知识拓展、导游业务技能提升、其他相关培训等8个专题。

  三、参加方式

  (一)完成注册。已在平台注册的导游,可继续使用原有账户学习。尚未在“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注册的导游,可登录“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门户网站(www.zgdaoyou.com),按提示信息完成注册。

  (二)在线学习。注册成功后,导游可直接登录学习或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jianguan.12301.cn/),点击“知识—导游云课堂研修培训”,跳转至“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进行学习。除电脑端外,导游还可关注“导游云课堂”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学习”,注册后即可进行学习。

  四、培训要求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导游需通过“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累计完成8小时以上的在线学习。

  必修内容:“精品课程”学习版块(8个专题),每个专题课程学习时长不少于1小时。

  选修内容:“金牌导游专区”“全国优秀课程展播”等版块内容。

  五、培训管理

  (一)2021年起,导游在“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的培训信息将定期同步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导游个人培训记录。

  (二)导游参加“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学习情况将作为未来参加导游等级晋升、星级服务评价、“金牌导游”培养对象遴选、全国导游大赛报名、“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遴选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2021年5月1日前的在线培训情况不计入2021年培训统计,但计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导游个人培训记录。

  (四)“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为全体导游提供免费培训,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此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导游参加在线培训期间产生的上网费或手机流量费由导游个人承担。

  六、有关要求

  (一)全市导游应自觉加强对行业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好职业道德沉淀,全面提升导游综合素质。

  (二)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各旅行社应高度重视导游在线培训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导游参加在线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在线培训与等级考评、服务评价、“金牌导游”培养等工作的有机结合,促进导游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三)全市导游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信息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陈 林

  010-85157157


  

  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

  顾一晓

  18810763729


  

  “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

  技术支持

  曾 铮

  0592—8266722

  38069142@qq.com

  “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

  服务支持

  于国艳

  0592—8266725

  83278080@qq.com

  

   上述联系电话有效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whlyj.beijing.gov.cn/zwgk/tzgg/202105/t20210524_2396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