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求四川省艺术系列、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1-05-06 文章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关部门,省文物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称﹝2020﹞4号)文件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牵头起草了《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厅。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2下载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26日
(联系人:唐广磊,电话:028-86702903(兼传真),邮箱:190570659@qq.com)
原文链接:http://wlt.sc.gov.cn/scwlt/gsgg/2021/4/26/79fff7a236694c3fbc3b3357e1af38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