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黑河双龙国际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数额的公告
时间:2021-05-06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经审核,黑河双龙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编号:L-HLJB0097)符合《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规定。同意上述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降低50%,现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请与我厅联系。
联系人:丁凇涵,联系电话:0451-87733343。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lt.hlj.gov.cn/home/detail/id/305190/type/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