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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和旅游科普工作项目遴选采购公告

时间:2021-05-06 文章来源: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一、采购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北京文化和旅游科普工作

  三、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文化和旅游行业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我局计划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普工作项目,通过实施该项目,普及科学知识,寓教于乐、寓学于游,突出北京文化内涵,将娱乐性、参与性、知识性融为一体,不断丰富文化和旅游行业业态多元化发展,不断增强文化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总预算28万元。

  (二)实施周期:2021年4月-2021年11月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出具体方案和措施,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项目执行单位要有详细的项目工作方案、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项目结项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验收材料,要有完整的工作总结报告。具体工作为:

  (一)征集评选北京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基地

  为更好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科普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科普工作发展,提升文化和旅游科普工作效果,计划组织北京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基地征集评选活动,重点突出文化和旅游科普效果,展示北京文化特色。

  (二)组织文化和旅游科普活动

  结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科普活动,组织文化和旅游科普活动。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基地展示;进行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基地体验;开展“院士讲科普”活动,普及文化和旅游科普知识,交流文化和旅游科普工作对文旅融合的意义。

  五、参加项目服务单位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执行方应具有政治过硬的专业团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六、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方案,包含费用预算明细;

  (二)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合同的复印件等);

  (三)项目团队人员组成、相关资历;

  (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廉洁合同一式四份(详见附件1);

  (六)其他证明文件。

  注:材料统一胶装,纸张为A4竖版,页边距左边均为30毫米,其他为25毫米,字体均为宋体,标题字号为小二号加粗,正文字号为小三号。

  注:以上材料须盖章、签字、注明日期,纸质版一式三份,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电子版刻盘。

  七、报名及递交材料事项

  报名及递交材料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遴选的申请人须填写《项目遴选报名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bjwljkjc@163.com。并于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截止期前递交材料。

  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17时截止。

  报名及递交材料地点:北京旅游大厦1103室(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

  联系人:翟承

  电话:010-85157022

  传真:010-85157247

  


原文链接:http://whlyj.beijing.gov.cn/zwgk/tzgg/202104/t20210422_2365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