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标采购宁夏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1-04-15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厅将对区内黄河流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和资源进行科学、准确、全面调查,掌握其种类、 数量、分布情况和存续状况,完善非遗档案建设,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非遗保护意识。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宁夏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实施单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夏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
二、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4月初至11月初
三、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30日(节假日除外)
四、资金来源:文化和旅游部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0万元。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技术要求
1.企业有专业的文化旅游专家、规划设计与运营管理团队。
2.熟悉掌握宁夏非遗发展、种类及分布情况。
3.企业承担过与文化旅游调研、课题研究、规划设计等相关项目。
七、采购内容
1.以国家、省(自治区)、市、县(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为调查重点,同时在全国第一次非遗普查的基础上,对目前还未列入各级名录的非遗资源进行调查。
2.2021年9月初将调查工作成果汇总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资源调查登记表》。每个非遗代表性项目和非遗资源提交不少于10张有代表性的近期图片,以及图片使用授权书。图片应表现该项目现状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反映该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作用、传承过程、相关实物(工具、制品、作品等)及文化场所。
3.2021年11月初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非遗调查工作报告》和《宁夏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报告》。
根据《招标采购法》和《招标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请有意承办的单位积极报名,于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和非遗处801办公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和非遗处将组织3名评审人员对有效期内投标的工作方案进行现场评分,经评审人员综合打分、测算,选择方案最佳的单位承办。
联 系 人:马雪琪 联系电话:0951-6721667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3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hhlyt.nx.gov.cn/content_t.jsp?id=50006